近些天来发生在校园的集体强奸事件成为一个新的社会聚焦点。包头23名不良少年集体轮奸多名少女(也有媒体调查后认为是差生强奸优秀女生)的事件尚未平息,某地大学城多名民工轮奸女生的事件又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媒体、网络上一片喊打喊杀,群情激愤。 令人悲伤的不仅仅是玉石俱焚的年轻的生活,更为沉痛的是这个社会何时变得如此浮躁,以至于我们甚至已经厌倦了去追问事件背后的原因,只想通过快速而严厉的惩罚尽早遗忘这样的悲剧!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们疯狂的犯罪,我们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呢?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鄙弃、遗忘和忽略难道不是这些群体无法真正融入社会而日益边缘化的重要原因吗? 我们不难理解的是:一个人的仇恨是一回事,一个群体的仇恨则是另一回事。这种在近几年来不断发生的群体性强奸行为,历来被认为是群体冲突的最野蛮形式之一,而不仅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犯罪的简单重复。有研究表明,集体强奸的情况在部落战争中尤其突出,让敌对部落的女人怀孕是灭绝该部落后代的象征。它除了对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个体的尊严、安全感和身份认同的毁灭性更强。
所以,当强奸成为一种集体行为时,它最原始的目的已经被大大地扭曲了。这不仅是男人对女人的侵害,更表明了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最大的恶意,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符号――反社会、反人类、反对它所仇恨的高高在上的人群的一种报复心理。
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仇恨一旦形成,必将纠缠不休、报复不已、无休止地自我积累、自我强化。看看巴尔干半岛、车臣与俄罗斯、以色列人与巴勒斯坦人、胡图人与图西人,我们大致上就能明白群体之间无休止的仇恨的威力。这种仇恨不只会由于种族差异而形成,也有可能因为经济地位的差异、被剥夺感等而形成。而如此形成的群体性仇恨一点也不比种族冲突来得仁慈。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残酷的阶级斗争、“文革”时期工人对官员、学生对老师的并非没有来由的仇恨我们想必还能记忆犹新吧。
我们的遗憾和疑问在于:这个社会在最近几十年的经济成长和社会开放的过程中如何面对出现的各种深层问题?通常的解释是:在现代社会急速变迁的情况下,一部分人被抛离于社会发展的潮流之外,成为没有希望改变命运的一群人,在经济及教育发展中,被社会所边缘化。处在边缘地带的人群事实上被剥夺了发展的可能性,因而其心理易受到挫折,甚而感到焦急、忧虑及无所适从,甚至陷于绝望。在无力感的驱使之下,当传统的伦理维系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当疏解及援助缺乏时,许多遭遇挫败的人就不再信任使他们一度陷入困境的价值观,转而寻求对社会的反叛和报复。
但问题在于,这一切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现代化诚然会带来群体之间差异的扩大,甚至使一些群体日益边缘化。但即使经济发展加速了这种抛离,即使有一些群体将命定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被削弱、被淘汰,但这个过程是不是也太快、太残酷了?英国的犯罪预防专家曾经谈到过,对于一些青少年而言,由于他们社会地位低下,谋求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的机会受到了极大限制,因此犯罪就成为一种颇具诱惑力的,有时甚至是难以避免的选择。所谓的犯罪预防政策必须考虑到怎样消除致人犯罪的环境,以求改善相关的社会和经济条件。我想这些才是一个社会从整体上获得进步甚至安全感的必要前提。毕竟我们不能想象:当我们和我们的社会大踏步向前迈进时,那些边缘化的人群正在用幽怨、愤怒,甚至仇恨的眼神注视着我们。
不恰当的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制造仇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许将目睹着所有仇恨的积累,直到有一天它终于会以我们不能容忍的方式爆发出来,并且使这个自以为文明的社会付出它无法承担的代价。在一些国家中,这不是预言,而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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