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业务是建立在与客户彼此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使我们的服务切实产生有效的帮助,“保密原则”是我们严格遵守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我们郑重保证并承诺:对于客户提供的任何背景资料,未经授权,绝对不会透露给第三方;所有与EAP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客户公司内部的相关资料、员工个人的相关资料等均属于保密资料的范围。
特别要强调的是,对于接受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当事人,心理咨询师具有为其保守秘密的义务,不能向任何人泄露当事人的身份以及谈话内容。除非得到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同意。这样做目的是也是为了完全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为其提供一个安全、放松、温馨、能够畅所欲言的空间。
但“保密原则”也有极少的例外情形。为了百分之百的保护接受治疗的当事人以及他人,心理咨询师不得不在三种非常紧急的情况之下,把一些资料透露给必要知道的人。 1、当事人执意要伤害自己(例如自杀); 2、当事人执意要伤害他人; 3、可能有未成年人或是老年人被虐待的情况。 在这三种紧急的情形出现的时候,心理咨询师根据职责所在,必须通知相关的人以立刻采取保护措施。例如,立刻通知当事人家属或是医护人员以达到一起看护的目的;通知警察以及可能的被害者提高警觉;通知政府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介入,以保护较为弱小的未成年人或是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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