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该不该约束“变心”(图片来源:资料图)
这只是一种无奈
康梁
读了薛成的来信,让我想起了几天前在报上读到的另一则新闻。一对再婚夫妻因为害怕感情受到二次伤害,婚前共同制定了一个“再婚条约”,其中第一条规定就是“不准离婚”。其他条约的内容还包括:为防止第三者出现,短信一般不能私自发,若要给异性发短信,需经另一方看过;在另一方在场的情况下,如一方打电话,要告知对方是谁;如有一方出轨,所有财产均为另一方所有;出门到任何地方,都要互相通报。
在我看来,这两则“婚前协议”的出发点无疑都是积极的。一纸“婚前协议”,传递出了结婚双方对婚姻的一种美好期待,一种将婚姻坚守到底的决心。然而问题是,一纸协议能否换来忠贞到底的婚姻?这免不了让人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如果仅仅凭借一纸协议就能经营好一段婚姻,那么世界上怎么还会有如此之多的婚姻破裂呢?在我看来,这些“婚前协议”在签订之初,正是结婚双方最情投意合的时候。而一旦随着婚姻的平常生活渐渐铺开,当双方在磨合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时,他们对“婚前协议”中的一些内容就不容易真正做到了。再退一步说,如果双方的感情真的出了问题,那究竟还要不要死守协议,同床异梦硬挨到底呢?
到网上搜索一下,你会发现,签订各式各样“防止婚外情”、“杜绝第三者”等婚前条约的新闻屡见不鲜。从某种程度上,它们折射出一些人对婚姻和感情问题的无奈??明明知道单凭一张纸是不能经营好婚姻的,但却依然心存幻想。
该不该约束“变心”(图片来源:资料图)
婚姻哪能靠“合同”维系
蒋晓峰
婚前签上一份爱情协议,说是为了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权利。这种很新潮的玩意,其实只是一纸空文。
我有一位同事的孩子,在读大学时交了一个男朋友。他们未婚同居之前,特地签了一份“恋爱协议”,规定任何一方如果将来见异思迁,需赔偿另一方一笔青春损失费。然而,等他们俩大学毕业踏上纷繁复杂的社会后不久,他们之间的爱情便蒸发了,谁又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了呢?那一纸“恋爱协议”,不过是一个玩笑而已。苍白的爱情,就像一杯苦酒,只有个中人才能品尝出其间的滋味。
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热衷于签订“婚前协议”?我想,那是因为如今的离婚率太高,面对爱情,人们都普遍缺乏一种为爱而爱、为爱而婚的自信。当下的爱情与婚姻中,掺杂了太多的功利、得失、攀比和市侩的心理,以为“婚前协议”就是一根救命稻草,就像是一份关于爱情的合同,一旦签订,将来的婚姻、家庭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纸上的爱情一撕就碎,“婚前协议”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我的一位朋友,他事业有成之后,抛弃了糟糠之妻,娶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当初离婚的时候,他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也不得不面对法院宣判的“婚后财产,一人一半”的结局。他与前妻没有签订过“婚前协议”,而前妻的权益仍然得到了维护。也许是因为前车之鉴吧,他在第二次结婚前提出要签订一纸“婚前协议”,可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份“婚前协议”反而成了他又一次离婚的导火索。后来,他谈起离婚的原因时对我说:“现在的婚姻真的很脆弱,如果不签这份协议,也许不会在我们之间埋下离婚的隐患。”
还未结婚就想到离婚,先签协议然后再结婚,这些做法背后受伤的究竟会是谁?不谈爱情、先找后路的婚姻,你到底要不要?我想说,与其犹犹豫豫签订什么“婚前协议”,不如先掂量掂量你心目中爱情的分量究竟有多重。
婚前协议(图片来源:资料图)
情义无价,何须约束
石 简
我是一名来自湖南山村的女孩,读了薛成的信,我觉得很吃惊。因为按照我们那里传统的观念,一旦与心爱的男孩结了婚,就铁定心,一竿子插到底,白头到老。半途而废、中途分手的事,我们想也不敢去想。至于丈夫一旦偶然“失足”,只要浪子回头,我们也不会设圈套,去占有丈夫的全部家产,因为那是不道德的。
我认为处理婚姻问题,首先要选准对象,不要一见钟情,不要急于求成,草率成婚,而应当经历一个接触、考验的阶段,由相识、相知到相恋、相许,一经许诺,便一言九鼎,千金不易,绝不三心二意、同床异梦。只有真心才能赢得真情。夫妻情义是无价之宝,何须约束?我们国家有《婚姻法》,对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如果还硬要为了防止婚外情而签订什么“婚前协议”,那是对对方的不信任、不尊重,是伤害感情的事。再说,在婚姻过程中,即使一方一时出轨,另一方也应当宽容相待,尽力挽回,绝不能以一纸“婚前协议”,将对方一脚踢出门外,让对方陷入“人财两空”、“走投无路”的境地。
所以,我建议月儿姑娘放弃“婚前协议”,别再让你的爱人左右为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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