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福泉,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吐鲁番市国资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务,2015年9月退休。2016年7月,这位利用权力敛财给自己留“后路”的腐败分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7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干部在仕途无望或临近退休的“冲击”之下,容易做一些“过线”的事,正如这位利用权力敛财给自己留“后路”的崔福泉。
“留后路”并非官员该有的心态,这是在反腐的高压下,拿着人民的利益在为个人利益“寻租”,是官场中的一股浊流,也是官场腐败者对自己的“自我安慰”。
落马后,崔福泉忏悔说,在“为自己留后路”的心理驱使下,他疯狂敛财,不仅使自己成了金钱的俘虏,还严重败坏了单位风气。崔福泉的落马轨迹表达了一个“贪”,正是因为心中有“贪”,才会为自己的违纪违法寻找出这样的“借口”。
不过,从“留后路”的腐败原因中可以窥见官员“病态”的心理,当预期的目标未能实现之时,就开始为自己“谋私利”,这是一种腐败的变异,这种“奋力一搏”的腐败心态令人心惊。
“非淡泊无以宁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要治疗官员“求仕”不得而转向求财的“病态”心理,还需要牢记升官发财两条路,轻名利,重民生,懂进退,守规矩,方能保持高尚品质和坚定政治操守,打赢“为官”这一仗。(文/唐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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